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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從『t4u上報的老大到普洱茶討論版現實面的審思∼

回復 70樓 的帖子

甲仙的芋頭和蜂蜜還真的很不錯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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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74樓 的帖子

爛咖必殺技 網路討罵、提告索賠
( A; ]0 f; p: z4 D( }9 pwww.t4u.com.tw 更新日期:2010/07/10 03:12 陳慶居/苗栗報導
$ l, W/ P/ q" f+ s. b中國時報【陳慶居/苗栗報導】tea,t4u( C1 n3 d7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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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 J* ?% `: @& p' ^# ^3 i1 Vtea,t4u小心!網路討論交流暗藏陷阱!台北縣陳姓男子,多次在網路「技巧性」張貼具挑釁性文章,蓄意引起其他網友以「訐譙」內容回擊,再藉機提出公然誹謗及恐嚇等告訴,以刑事告訴向對方索取「和解金」。陳男也在網上炫耀收到數十萬元和解金;檢警懷疑他專用這種方式牟取和解金,呼籲網友謹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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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 ~. U# b7 ~4 ttea,t4u苗栗檢方最近偵辦陳男控告張姓網友恐嚇案,全案偵結不起訴處分,但張涉嫌妨害名譽部分卻被起訴,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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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S2 i+ W& n5 l& C: F/ i4 Q這件官司源起於張姓網友在露天拍賣討論區發表「家附近幾隻流浪狗被可惡小孩虐待」言論,陳男便以暱稱「濫咖必殺」之名質疑其內容真實性,張心生不滿以「幹」、「他媽的有種就不要回」、「隔空捉藥的騙徒」回罵,經陳男提告後,張因這些具侮辱性言詞,被認定有妨害名譽罪嫌而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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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3 k: L  n8 Ttea for you檢警事後查證,設籍北縣三重的陳姓男子,九十五年起,即在露天拍賣討論區,及雅虎奇摩拍賣討論區,以暱稱「爛咖必殺」對張貼文章的網友留言,其內容極具挑釁意味,當對方被激怒回覆反擊時,再據此提出告訴,欲藉刑事逼使對方付錢和解了事,類似的刑事告訴案,超過十件以上。www.t4u.com.tw0 L7 A2 f' V) B; k* G: ^

$ P% `: ]7 P# W! [! J* v* [* ~) Dtea,t4uTea For You 茶藝論壇8 a$ z' k4 F( }, `8 u/ Y! q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智評表示,陳姓男子在網路上措詞小心,刻意閃避刑責,卻又挑釁激怒他人。例如廣泛指「討論區就出一些混蛋」;在虐狗文章中指「其實小孩那樣也沒什麼,不過就是好玩」,甚至嗆聲要對方「請個新帳號來嗆,我看,十之八九是個被我教訓過的手下敗將,我教訓人是有本事,你要有種,可以不和解,有人逼你嗎?不和解,你就等判刑」等等,在在都暗藏陷阱。
. G& N% D8 T2 {www.t4u.com.twtea,t4u* ^# c* ?& h3 h& r/ f; A6 U

& N5 ]- ~2 N7 f0 W! w5 x! R2 Q陳男事後還大剌剌在網路公開收到一、二十萬元和解金,檢方偵訊時也自承提出刑事告訴後,有些案件獲一萬到三萬不等和解金,但辯稱總金額記不得了。Tea For You 茶藝論壇* m% H" q# {( q
tea,t4u" j# d/ }7 K+ }' a2 t" w
www.t4u.com.tw# b. |% B. ~, S+ }
許智評說,時下網路討論交流盛行,像陳男對不特定對象攻訐,巧妙規避刑責,而回應反擊者,可能衝著他而來,無意間就會掉入其陷阱。檢方提醒網路使用者在網路言論,如對特定對象發表足以貶損人格評價之言論,仍受實體刑事法律之規範,不因網路屬虛擬世界而有不同評價,網友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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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下要去西門丁萬年吃粉圓冰清涼一下tea for you" ?1 D6 d! T; k3 I9 Y8 S& b2 _
有空上網時再看你還有無別的花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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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素還真 於 2010-7-8 08:30 發表
有爭議的問題
不同的看法
可移駕............................

T4U論壇有
《 會員公評區 》 (允許匿名發言,不支援文章後編輯)
我很認同有爭議的問題不同的看法《 會員公評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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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用我發文耶,我明明發在支持反對匿名那.這名79樓的發言不是我發的.看來我要研究如何攻擊遊客.讓他引用我的文章時電腦會中毒,我在此公開不要亂引用我的發文也不要給我評價.因為會中毒.茶友們記得不要亂引用,因為我不知道何時研究完成
3 w' v$ ]1 D; ?1 U1 Ltea,t4u有人問何謂馬甲,剛剛搜尋了一下維基百科有說,雖然他的說法不見的正確大家先暫且聽聽看tea,t4u& Z$ O$ U. F  R6 S6 T" }
馬甲,台灣稱分身ID、免洗ID,香港又稱分身,是指在網絡上的討論區、BBS等地,一個人同時擁有的其他用戶帳號
7 Y$ y! g! _6 rwww.t4u.com.tw馬甲的起源tea,t4u( M' V5 x4 x0 e& t
在中國大陸,馬甲一詞可能來源於一個笑話,該笑話的大致內容如下:
5 U" [5 R3 a% H: jtea,t4u一隻老虎追一條蛇,蛇鑽到了河裡,不久出來了一隻烏龜,老虎抓住烏龜說:小樣兒,別以為穿上馬甲我就不認識你了tea,t4u" A+ c- Q, H4 l& z6 t  s
該笑話中,老虎把烏龜當成了穿着馬甲的蛇,馬甲就成了化名的意思。在2000年中央電視台春節聯歡晚會中,趙本山的小品《鐘點工》使用了這個笑話,從此這個笑話更加廣為流傳,很可能是這個網絡用語的起源。1 f0 ?6 _: T5 e& P2 A
另外一種說法是馬甲一詞源自於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員身上穿的紅馬甲,因為交易員大部分都是為其它大股東服務,即為股東的交易傀儡,故而後來用馬甲形容論壇上的分身ID。
浮世浪蕩千百秋,閒盡半生空白首,且看雲散還明月,吟唱滄海一扁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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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剛剛還看見這個79樓怎麼變我是79樓
浮世浪蕩千百秋,閒盡半生空白首,且看雲散還明月,吟唱滄海一扁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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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劍痞 於 2010-7-13 10:54 發表
有人用我發文耶,我明明發在支持反對匿名那.這名79樓的發言不是我發的.看來我要研究如何攻擊遊客.讓他引用我的文章時電腦會中毒,我在此公開不要亂引用我的發文也不要給我評價.因為會中毒.茶友們記得不要亂引用,因為我 ...
小樣兒,別以為穿上馬甲我就不認識你了 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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