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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請烏版主和石先生出來說明
為何認為不是勐海茶廠的餅模和底窩
italia 發表於 2011-6-23 12:25


可否也請 i兄,就這02易武精品事件
提出您個人的法律見解,如同99綠星星那般.............

肛溫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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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射過溪

1. 周老闆可以不回應質疑
    因為他本來就沒有義務回應
2. 周老闆有權對指他賣假貨者提訴
    而舉證是否為假貨之責任在被告
    而非原告
italia 發表於 2011-6-23 13:12

謝謝 i兄個人的法律見解分享 , 就肛溫ㄟ   

那就請 u 兄&石兄,說說看是否同意 i兄的法律見解
因為您们可能因此而被告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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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射過溪

不過
若被告能舉證

若當初是提刑事訴訟
被告則可反告誣告
民事就沒有誣告的問題

提供參考
下次就要跟您收諮詢費六
italia 發表於 2011-6-23 13:20

其實您可以行使您的沉默權,可以不回答的
這裡是討論區的討論,若要收咨詢費於法無據
建議您若是要在這裡收費,請向杜老大伸請個賣場先

還有您個人的法律見解是否適用於本討論區
這還有請本討論區的版主及本事件的當事人 超版u兄講解一下
ㄚ不然,這討論區以後可能沒人敢討論了.
1

評分人數

  • it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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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射過溪


再送一段
所謂"舉證"
像這種狀況最適宜就是送鑑定

那誰能鑑定
這餅茶若是2002年的勐海
那 ...
italia 發表於 2011-6-23 13:32


了解了,謝謝您的免費贈送,就肛溫ㄟ蛤 , 囉力喔 !

這也證明了您之前說的個人法律觀點等於白說.
弟總算了解了,謝謝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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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8# italia


1. 這事件可等同那事件嗎???
    人家是在討論年份及真偽,又沒人說茶有蟑螂擱
    不要亂舉證蛤

2. 我的開玩笑您也看不懂捏,本論壇有這種賣場嗎?
    唉! 您真是不懂幽默的幽默的人哪.

3. 討論跟罵不一樣吧 , 看來您還是不懂何謂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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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06# pukumiso

事實上連要成為"重要依據"都很不客觀,您看看104樓的二個窩底就知道

還有下面這帖幾天後的結果,我相信可以給茶友们很大的醒思.............
http://jft4u.com/chat2/viewthread.php?tid=21727&fromuid=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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