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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樓
發表於 2018-1-15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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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3# ipuerh
按照理論,完全競爭市場能達到社會福利極大,所以政府管制的越少,對生產者與消費者不一定是壞事
至表認同!以前我也喝烏龍,但是經過比較中國20大名茶(只喝了10種,越南茶我從沒想過),我選擇普洱事自己的偏好,對岸也有安溪鐵觀音或武夷山大紅袍各有特色,但個人並不喜歡,福建省也沒因為這樣禁止普洱茶或其他茶品進入福建茶市場啊!適度保護茶農的政策可以被理解與接受!但不能因為自己是茶農或是只賣台灣茶(就事論事,好的台灣茶還是有鐵粉支持怕什麼?)就要完全扼殺消費者對其他茶品的機會!所以,才會就事論事,只要合乎食安飲品安全標準,政府沒有道理對於可以光明正大進來的自由市場,反而逼迫變為走私?茶品又不是毒品!進來依法繳稅,有良性競爭對台灣茶都是正面的,所才會要求農委會說清楚!普洱茶的定義不能從壓餅來定義!應從產區或雲南省對普洱茶產區的定義會比較能讓大家來接受!就拿思茅市來說未擴大宣揚正名普洱茶把原來轄內的普洱縣(古代從這齣關蓋印認可的才稱普洱茶),現在改為普洱市就是對普洱茶的重視!但普洱茶的主要產區還是在版納普洱和臨滄等三個地州市+保山和其他零星茶山區!這是從普洱茶山區的分類區分,也有從製程.工序.茶樹種或形狀,甚至這2年普洱茶還興起夜光白(期時好幾年前就以有此茶品)製程!這些都是普洱茶樹的原料所製,對於自己酷愛普洱大茶樹而收藏(我非賣家)者來說,政府對普洱茶的定義應該更精確一些及更開放些,所以對閣下觀點製表認同!有機會歡迎一起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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