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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
阿朗壹自然保留區即日起開放網路申請
http://www.pthg.gov.tw/tw/News_D ... amp;n=13223&p=1
進入自然保留區人員除經主管機關許可外,禁止為下列行為:
1.改變或破壞其原有自然狀態。
2.攜入非本自然保留區原有之動植物。
3.採集標本。
4.在自然保留區內喧鬧或干擾野生物。
5.於植物、岩石及標示牌上另加文字、圖形或色帶等標示。
6.擅自進入指定地點以外之區域。
7.污染環境,丟棄廢棄物。
8.其他破壞或改變原有自然狀態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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