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南山的國寶級林木一再傳出盜伐,而被查獲的嫌犯往往都是有前科的累犯,林務單位無奈指出,盜取國有林木依違反森林法刑期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責太輕應提高,並且應該針對竊取紅檜、扁柏等珍貴林木者加重其刑,才能發揮預防及嚇阻的功效。(賴沁沁報導)
羅東林區管理處轄管林地將近20萬公頃,太平山工作站周真坪主任指出,山老鼠要進入國有林地內砍伐珍貴林木,入山輕而易舉根本是防不勝防,加上目前盜伐國有林木行為依違反森林法,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贓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罰責太輕,建議政府應修法提高刑責。
此外,目前森林保育巡山人員沒有司法警察權,一旦發現有盜伐情事必需通報檢警單位,往往拖延了時間無法立即性查辦。
據了解,因檜木扁柏等珍貴林木禁伐,但國內有市場需求,因此價格不斷上揚,現在一才高達四千元,有暴利可圖也因此山老鼠會一犯再犯。
(圖片:羅東林區管理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