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8663
- 帖子
- 384
- 主題
- 4
- 在線時間
- 239 小時
- 註冊時間
- 2011-9-22
- 最後登錄
- 2013-1-29
|
77樓
發表於 2012-7-17 03:2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6# hummer
食品衛生管理法或辭海解釋也好,我建議您發函給制定或執行單位,關於發霉普洱是否符合發霉食品不得食用的規定?
這些相關規定~您便可輕易的查詢到~根本無需另行發函~
倒是關於您提到~”發霉食品不得食用”~這段~我比較”孤陋寡聞”不知何時增定這條? ~
莫非~~~您是某立委|上來po文前~自己修定了這麼一段? ~
為何衛生單位從沒做稽查工作,有違常理?
您看見路上機車騎士~未戴安全帽~所以您便能理直氣壯的去函警政署~
指責警察都沒有在”執法”??
公然販賣者可處罰條例,都能一併做解釋,要白紙黑字不想聽到我問誰誰說的之類,有政府單位的解釋才具有公信力,
如果提不出任何有關單位的解釋,您說的頭頭是道,也只是你看書說的
看到這段~我便能十分確定~您是來抬槓的~
請您花時間~仔細搜尋我所張貼的相關法令網址~上面寫的十分清楚(請您認真點)~
即便是我看書說的~這本書名也必定叫做”六法全書”~否則又怎會有”法律條文”在上面~
,
無意冒犯,如果辦不到也行,不用浪費唇舌,傷身又傷神。
無意冒犯~如果您沒辦法引經據典的反駁我~
但是又心有不干~很簡單~請您避開我的帖子~
免得~硬ㄠ不成~得內傷~又輪為眾人的笑柄
最後,不要把問題丟回來,浪費網路資源,從頤到尾兩本書。
最後~您自身沒有這方面的常識~不打緊~多潛水~多爬文~謙虛的提出您的問題點~
別人會樂意(且熱心)的回答您的(那怕您再怎麼無知~亦然)
像您現在這般~不敢以本尊示人~藏頭露尾的用分身~
在這兒”胡說八道”才真正的”浪費網路資源”~ |
-
2
評分人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