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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樓
發表於 2013-1-1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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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小弟身旁友人的經驗,
通常這個車主如果如此有恃無恐,
應是已有保足額保險,
建議先以過失傷害告他,
通常應該會判拘役,
再以刑事判決尋求民事賠償,
如確定走訴訟,
就把這段期間所需費用及單據,
還有各式無形損失詳細留存及記錄,
以為將來求償之用,
不過訴訟時間冗長,
要先有心理準備.........
雖然兄有寬量之心,
但如能給此人一個警惕,
未必不是造福往後可能會有相同狀況的受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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