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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消費者的立場而言,茶商有義務也必需提供正品及正確的訊息給消費者,仿品必需也一定要從t4u消失,否則成立t4u就沒意義了jack 發表於 2011-6-24 10:06
T4U不是光為了消費者而成立的.............................................
後學只是單純小買家~當然同意兄之見解
補充說明以下:
1.提供正品及正確的訊息是茶商義務。
2.增進自我辨識能力是消費者的責任。
3.創造良好供銷平台是站主(管理群)的責任與義務。
三方面各司其職善盡本分,這個環境自然清新怡人,雞犬相聞,夜不閉戶......
縱有茶品爭議,亦應理性辯論,論壇中的每一份子,協助提出具體人證、事證、物證,免得兩造雙方各據一詞,終無論斷,和氣傷了,間接影響整個論壇生態,實非台灣茶界之福矣,衷心企盼能人、志士,莫再等閒視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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