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被騙五萬元學會的事:就算知道是詐騙,也要回應一下

收到下面這封信,也想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
下面這個案例結果是安然度過,因為當事人去報警
我的情況是乖乖交了五萬多元,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元誠」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
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
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
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 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選表格而已)
2. 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作這件事
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
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14

評分人數

  • 千尋

  • jasperlu

  • 一頁書

  • 石頭熊

  • 農夫

  • bluegallery

  • sonia

  • chenpin

  • 小神童

  • 頑皮豹

  • huangfafo

  • 哈利

  • 雲之南

  • 大頭球王

實在為您感到叫屈,一般民眾接到法院支付命令,都會感到莫名緊張.
個人覺得這時應冷靜理性的看待,一開始:
信件如果是以雙掛號附回執寄達,一定要用心看待,理由在於"你已經接到我的意思表示了"
"合法送達"在行政程序上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這時...置之不理,表示你默認了,任人進行下一步驟
這時...關心它,辨真偽,找朋友問,通常問題會在這裡止住.
申請支付命令-第二步驟
當你接到支付命令,還是要關心,辨真偽,看有無機關大印,首長,承辦人姓名電話,電話就是要讓我們問怎麼一回事的,
這時...置之不理,不啻告訴執行法院...看你要怎麼樣
這時...關心它,不具理由"聲明議異",,如果是詐騙,通常就破功了,因為接下來,法院要   雙方兩造進行調解,對方詐騙,當然沒戲唱,下台去了.即使是真的欠人錢,還是要調解,商討如何來支付欠款,別走到"強制執行"階段.
有了支付命令-執行名義-第三步驟
當然可以向國稅局查調你的財產所得資料,-手續費已調降為每筆500-
您說這時,人家要扣您銀行帳戶?扣薪?查封不動產?(數額大),真的是隨人高興了,
不可不慎,所以...總結...要理性關心...向各位茶友提醒
7

評分人數

TOP

請問這是轉載還是您親身經歷??如無相關債權憑證也可以這樣弄嗎???
2

評分人數

TOP

回復 3# 那個誰


    在文章轉貼區裏,當然是轉載
    且樓上茶兄已說明了,這是會發生的事

TOP

跟喝茶有沒有關係?有的
茶中含許多生物鹼
不同的茶質或茶廠及倉儲的發酵可以分類帶給人不同的健康與運勢與性格
因為發酵是生物科技對於基因改造的一項常用工具
以上為小弟個人看法,不代表大家或一般的說法

TOP

請問這是轉載還是您親身經歷??如無相關債權憑證也可以這樣弄嗎???
那個誰 發表於 2011-9-9 17:45



    強制執行需先取得"執行名義"(就像師出有名)
    執行無着時,執行法院才核發債權憑證,供日後你發現債務人有財產所得時,
    在請求法院,予以強制執行其財產,
    支付命令_執行名義(執行名義取得方法有很多種支付命令僅其中之一)_強制執行(無着)_債權憑證_強制執行.......

TOP

頭一次聽到,姑且信之,尤其現在個資氾濫,外面辦片一堆,被拿去做人頭借款都不知道,小心為妙。

TOP

不知這裡有沒有律師可以幫忙解一下這問題^^  不過我還是依我個人的經驗來先談一談好了^^

存證信函如果不回應.可以當成"債權憑證"來使用嗎^^? 依我個人的經驗應該是不行的.因為存證信函只是在表達自己的意見後的存證而已.但在申請[支付命令]時雖然有規定要有 [請求原因及事實] .法院確實有可能會接受以 [存證信函裡主摘的債權未被否決].而接受該支付命令的申請.這就是盲點...而支付命令是有強制性的.只要在20天之內未提出異議.法律規定就是這債務已被承認.就會開始強制執行...單然.這還是可以提起訴訟.但會花上一筆...所以才會只請求幾萬元.這樣比較容易得逞!

實務上.是否會這樣被騙還有待再確任.但理論上確實是有可能的(碰到恐龍法官)... 如果是醬子被騙.我個人認為有一大部份的責任是在被騙的人身上... 原因很簡單!  存證信函內容很古怪.有時間就回一張 [我沒欠你錢] ... 就完畢了!!!  如果覺得存證信函沒啥用是可以不理它.但在接到 [支付命令] 時就一定得要關心一下.最少也要打電話到法院(自己查電話去問發函的法院).問一下是怎樣的狀況該如何處理...如果甚麼都不做.等時間一過時限(20日).就等於承認有這債務.當然就會被強制執行了...這要怪誰^^? 騙人的^^? 還是被騙的^^? 應該都有吧^^

搜尋了一下.這篇 [信件] 在這幾天被大量轉載.但出處不詳^^
1

評分人數

  • 千尋

TOP

要取得債權憑証到支付命令沒那麼容易
小心一點也好
1

評分人數

  • 小神童

TOP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TOP

返回列表
觀看訪客統計報表
計數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