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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為您感到叫屈,一般民眾接到法院支付命令,都會感到莫名緊張.
個人覺得這時應冷靜理性的看待,一開始:
信件如果是以雙掛號附回執寄達,一定要用心看待,理由在於"你已經接到我的意思表示了"
"合法送達"在行政程序上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這時...置之不理,表示你默認了,任人進行下一步驟
這時...關心它,辨真偽,找朋友問,通常問題會在這裡止住.
申請支付命令-第二步驟
當你接到支付命令,還是要關心,辨真偽,看有無機關大印,首長,承辦人姓名電話,電話就是要讓我們問怎麼一回事的,
這時...置之不理,不啻告訴執行法院...看你要怎麼樣
這時...關心它,不具理由"聲明議異",,如果是詐騙,通常就破功了,因為接下來,法院要   雙方兩造進行調解,對方詐騙,當然沒戲唱,下台去了.即使是真的欠人錢,還是要調解,商討如何來支付欠款,別走到"強制執行"階段.
有了支付命令-執行名義-第三步驟
當然可以向國稅局查調你的財產所得資料,-手續費已調降為每筆500-
您說這時,人家要扣您銀行帳戶?扣薪?查封不動產?(數額大),真的是隨人高興了,
不可不慎,所以...總結...要理性關心...向各位茶友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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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是轉載還是您親身經歷??如無相關債權憑證也可以這樣弄嗎???
那個誰 發表於 2011-9-9 17:45



    強制執行需先取得"執行名義"(就像師出有名)
    執行無着時,執行法院才核發債權憑證,供日後你發現債務人有財產所得時,
    在請求法院,予以強制執行其財產,
    支付命令_執行名義(執行名義取得方法有很多種支付命令僅其中之一)_強制執行(無着)_債權憑證_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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